南方日報訊(記者/謝夢 通訊員/沈安信)今天,揭陽市"3·26"重大火災事故省政府調查組召開專門會議,分析了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,初步認定了事故性質。
  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:一是作坊經營者擅自改變起火建築用途和性質,將住宅樓改為內衣加工作坊,增加了建築火災危險性。二是起火建築安全條件差,內部僅有一條疏散樓梯,一樓樓梯口發生火災後,海綿燃燒產生的高溫有毒煙氣通過樓梯迅速向上蔓延,封堵了人員主要逃生通道;建築滅火設施配備不足,導致火災發生後無法及時撲救初期火災。三是起火建築內堆放大量海綿等易燃物品,海綿被引燃後燃燒速度快、煙氣溫度高並且毒性大,導致大量人員中毒、窒息死亡。四是經營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,安全管理混亂,未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,員工缺乏逃生自救知識和能力。
  事故調查組初步認定,揭陽市"3·26"重大火災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。根據調查情況,檢察機關已對普寧市軍埠鎮副鎮長伍錫明等3名公職人員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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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打印本頁責編:羅豫  (原標題:揭陽市"3·26"重大火災事故直接原因初步查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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